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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安处部署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

2020-03-25 16:10   作者: 来源:石安管理处
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近期重要指示精神,深刻吸取福建泉州“3˙7”坍塌等事故教训,切实加强全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,严防事故发生,实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查“两手抓、两手硬、两不误、两促进”,近日,石安处印发实施方案,按照“全覆盖、排隐患、重实效”的总要求,迅速在全处部署开展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。
  此次检查活动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止,针对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项目单位,采用管理处抽查和处属单位自查方式,重点检查以下内容,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部以及省厅、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,统筹安排本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,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情况。二是复工复产项目单位执行“八个必须”情况。三是复工复产项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。四是桥涵、长大下坡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,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日常管理和运行检测,公路养护作业安全保通方案制定及落实,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处置等情况。五是公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、审查和执行,以及对施工企业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、违法分包转包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的排查整改情况。六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。七是特种设备有效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落实,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,以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。八是《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》落实情况。
  为确保此次检查活动扎实开展、取得实效,石安处要求处属各相关单位认清形势,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制定具体方案,层层压实责任,迅速开展检查活动,确保风险点全覆盖、问题隐患整改到位;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安全教育,深入推进“平安工地”建设,加强现场管控,真正做到不培训不上岗、考核不合格不上岗;同时,将此次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,对工作不力、履职不认真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约谈、通报批评;对重大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、应整改而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,严肃追责问责。